2022浙江台州市临海市事业单位招聘123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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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台州市临海市事业单位招聘123人公告

4.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具体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设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入围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综合类岗位若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类岗位若《专业知识》成绩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需要择岗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择岗工作,具体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自行安排,择岗后办理聘(录)用手续。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自行安排。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4月22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面向临海市专职网格员岗位除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残疾人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2年4月22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4月22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2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2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符合户籍不限条件的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自学考试、成教、函授、境外等部分学历专业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的可比照相关目录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要求范围内,但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四)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4月2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人力社保局(传真号码:0576-85115959)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lh85308193@126.com,联系电话:0576-85288978,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部分单位有最低服务期要求。

(十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十三)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临海市考试培训和信息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576-85288978;中共临海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5307905。

(十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临海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5308193)或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十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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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经历证明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2年4月13日

原标题: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hai.gov.cn/art/2022/4/13/art_1229397928_3790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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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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