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9人公告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委组织部、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服务期必须为5年以上。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管理及待遇
1.编制管理:本次所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江永县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本次所有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江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根据《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1、参加考试健康基本要求
(1)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2)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
2、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5)考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9)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到指定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联系各事业单位政工(人事)股,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1;
(2)政策咨询,联系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专技股:0746-5751256;
(3)监督电话,江永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5730728。
(六)本次招聘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江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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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11月15日
原标题: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yong.gov.cn/jiangyong/zkzp/202111/b3bf028aac364c1da7d83a3cec28814f.s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