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62人公告(5号)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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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62人公告(5号)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其中卫生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护理学》(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范围为《通用知识》,详见《202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包括免笔试岗位),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11月1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和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等送至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 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其中卫生专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范围为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等;护理专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sj.tonghua.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sj.tonghua.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中“联系方式”一栏。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3.人社部门电话:0435—3916639(通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点击下载>>>

1.2021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中 共 通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11月1日

原标题:2021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

文章来源:http://rsj.tonghua.gov.cn/gsgg/202111/t20211101_558241.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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