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50名)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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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50名)

摘  要\推荐课程 2021年辅警/公安文职招聘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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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50人
2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中午12时止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勤务类职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包括中专、中职、中技);应聘文职类职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11月1日。报考人员年龄需满18周岁,即200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要求);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能适应24小时值班,可协助民警处理艰难险重任务;

5.无残疾,无传染病,能正常表达,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4.8或近视不超过300度,特别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以及其他存在可能影响本人履行职务的有关情形;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录用。笔试将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翠亨新区公安分局2021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相关证件、材料扫描发送到邮箱nlzg323@126.com,邮件命名统一为“真实姓名+招聘类别”,例:张三+勤务类1(表格需为word格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中午12时止。

3.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由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出具的《报名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11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南朗街道南岐中路92号)办公楼一楼大堂,联系电话:0760-23185517,联系人:程警官。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原则上要求一致,所学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代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及船舶驾驶资格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提供粤康码为绿码、行程卡及7天内有效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

(5)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6)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持续关注翠亨新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有关通知公告。

(7)本次考试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山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应聘人员报名后即视为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其他招聘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公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等因素调整招聘工作安排,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按照本公告各项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入围后进行聘用考试,初审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按规定考试时间凭《报名通知书》及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即可,未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将由专人通知。(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考试

1.聘用程序: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招录人数3:1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足3:1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

(2)体能测评: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选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在总成绩体现,考生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对应聘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位匹配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船舶驾驶员、中巴车驾驶员、工资核算财会(中级会计师)等特殊岗位:如报考人数未达到拟招录人数2:1比例,将直接采取面试、体能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面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通过体测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医院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根据实际,研究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尿检:参加体检人员在医院完成体检后,由政工监督室统一组织到公安分局进行尿检,验出涉毒的,不予录用。

3.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在银行开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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