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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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退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与面试公告统一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平安城中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四)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1:3进行体能测试。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面试: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参加面试,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 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结束后,报考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保留2位小数。报考者总成绩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平安城中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微信公众号公示。招聘单位根据各职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平安城中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二)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用人单位所需专业资质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持有B2驾驶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4.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系统提报相关证明材料,并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四)招聘辅警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防患于未然,切实考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现将做好此次招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应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2.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查验考生身份等需要外,无特殊原因不得摘下口罩。

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和进入考场后,均须接受体温监测、消杀,体温异常考生严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防疫工作落实到位,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青海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本次招录考试要求,考生应做好考前健康监测。

①近一周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行程码为准)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如实填写《招录考试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并签名;

②还须打印笔试前一天(彩色)健康码、行程码并签字;

在笔试当天将以上资料统一交于相关工作人员。缺少任意一项资料及“双码”异常的考生严禁进入考点。

5.考生存在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参考期间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准确选择报考的岗位编号。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7楼)

电话:0971-6337153

2.监督电话

城中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0971-8266973

青越人力资源公司:0971-8273999

原标题: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cp3FqdT-JvBxfSasRrA6Q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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