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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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我市复退军人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亦须遵从。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坪山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相应岗位有空缺并经单位同意,可聘用在符合岗位条件的上级岗位。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坪山区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坪山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事业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事业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2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之前、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9年10月25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10月25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等不予计算。

(四)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hrss.sz.gov.cn/;

3.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4.坪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szpsq.gov.cn/。

(九)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3。

点击下载>>>

2021年十一月坪山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含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三个表)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1年十一月坪山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2021年十一月坪山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5日

原标题: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9257892.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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