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临夏康乐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84人)
(二)招考方式及程序
1.笔试
笔试参考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所有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康乐县(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参加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三)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 48号》组织进行,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共3个项目,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按报考岗位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以上体能测评环节的所有人员须签订《体能测评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3.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康乐县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康乐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工资待遇及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社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州公安〔2019〕585号)规定执行。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大数据通行码(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2.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3.为切实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招聘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0-4429358
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930- 3214030
县纪委监委电话:0930-442127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83275
附件:
康乐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原标题:康乐县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kanglexian.gov.cn/Article/Content?ItemID=4c5580b1-8be1-4b78-ab04-063b3d397c22 1 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