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47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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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47人公告

其中,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均有效,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面试通知单准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根据岗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面试、试讲的形式,实行量化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礼仪、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专业技能面试和试讲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方面。

具体岗位的考核方式见《岗位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者,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面试成绩。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面试成绩。

八、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核确认。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区人社部门确认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6205177

十一、特别提示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新招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

(四)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叙州区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待遇和管理

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叙州区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6611529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和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人社局:0831-6613022

宜宾市叙州区教体局:0831-6201795

宜宾市叙州区卫健局:0831-6200842

点击下载>>>

1.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9月27日

原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2084_1.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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