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级卫生健康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第二批10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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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级卫生健康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第二批10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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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考人数  106
2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09日 09:00 - 2021年10月09日 17:00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曲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深入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三甲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字〔2018〕84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1〕5号)及《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结合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及单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人(其中市一院20人,市二院32人,市三院1人,市中心血站2人,市妇幼保健院24人,市中医院27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市级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属人员总量管理内人员的,根据(曲办字〔2018〕84号)文件规定纳入招聘医院人员总量按照在编人员管理,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人员流动、收入分配、工资核定、退休待遇等方面享受国家、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等相关招聘信息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方案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2021年10月9日)的云南省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比例、年龄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开考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9日止。

(三)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级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地点: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培训教室(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174号)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现场填写《曲靖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书,说明理由,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4.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5.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

6.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类别、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曲靖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基地出具并盖章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21年10月8日)。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在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现场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及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由招聘单位、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次审核。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采取由各招聘单位初审、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的方式进行。

2.报名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签署资格复审告知书)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6.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人员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就过业书(现场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基地出具并盖章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业人员曾经有过就业经历后辞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就业书(现场填写)、《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基地出具并盖章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曲靖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基地出具并盖章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岗位履职年限认定等材料;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签章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或《党员电子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两张半寸正面免冠近照。

(五)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要求,否则资格复审不通过。

(六)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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