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招聘7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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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招聘74人公告

7.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8.其他报考岗位所须提交的证件(证明)、职称(资格)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和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2.报考村干部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镇党委和中共临安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3.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及杭州市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报考辅警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单位和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5.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党组织盖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书面证明。

6.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

7.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提供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另须提交社保经办机构的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8.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9.属于委培生(定向生)的须提交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中杭州市临安区融媒体中心“电视播音主持1”、“电视播音主持2”岗位面试采用播音主持专业技能(播音、短评)测试形式;杭州市临安区文化馆“主持人”岗位面试采用主持专业技能(朗读、讲解、情景模拟)测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面试通知书、考生面试须知和健康申报表(承诺书)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或笔试(含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或笔试(含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其中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机械实习指导教师”、“电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含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党群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岗位、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通知书、体检须知和健康申报表(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和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必要时采用部门联审、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村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辅警招聘的岗位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期内不得跨主管部门(单位)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测试、面试成绩,以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6.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并予以积极配合。

7.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22811906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监督电话:0571—63926061、0571—63723364(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点击下载>>>

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考生网报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docx

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9月9日

原标题: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an.gov.cn/art/2021/9/9/art_1229261156_3931467.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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