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三季度重庆江津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3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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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三季度重庆江津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3人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岗位及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进入“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

2.笔试分值100分,部门镇街类岗位(A类考试类型岗位,下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B类、C类考试类型岗位,下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类岗位(D类考试类型岗位,下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执行以下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缺考或任一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根据本简章附件1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各岗位面试项目分别为(详见本简章附件1):

A类考试类型岗位的面试为综合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B类考试类型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15分钟。

C类考试类型岗位的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10分钟。

D类考试类型岗位的面试为综合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简章附件1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A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

C类岗位考核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按《定向江津区的小学全科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计算。

D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A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

C类岗位考核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按《定向江津区的小学全科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计算。

D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江津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察办法(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前(以考察文件印发之日计算)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任一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后,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办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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