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惠州惠阳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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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惠州惠阳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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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20

2 报名时间 截止至9月18日

为优化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智造高地 活力惠阳”建设,区卫健局联合区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惠阳区卫健局下属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由区卫健局按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情况统一调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ywjj@huiyang.gov.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命为“姓名+岗位代码”),并致电0752-3727792确认是否接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5点30分,逾期报名无效。(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根据报考岗位实际要求提供,均需拍成清晰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到网上报名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的医务防疫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面向符合规定人员开展公开招聘,并采取面试、直接业务考察方式组织测评。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模板可参照附件)到区卫健局人教股审核,审核通过,可申请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初审

区人社局、区卫健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审核结果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卫健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医疗类主要考查医疗卫生综合知识,综合类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卫健局频道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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