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5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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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54人公告

(7)驻伊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伊犁州直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伊犁州直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0)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1)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4.考核招聘岗位分资格审查、面谈和测试三个步骤进行。

考核招聘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持下载的《报名表》以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面谈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谈采取现场开放式问答形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谈成绩当场公布,同一岗位考生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测试人员(考生不足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人数确定),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谈成绩不作为测试环节的赋分依据。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达参加测试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测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测试以专业知识(实务操作、试镜试播)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命题、答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考生测试得分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含加分)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评

报考州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人员,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按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人员体能测评测试标准参照《2021年消防事业编制文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5)执行。

(七)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另行指定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州本级事业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并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州本级事业单位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州本级事业单位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培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州人社局报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补录

具体补录事宜另行发布,详见伊犁州人民政府网。

三、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理,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伊犁州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考生须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6)。

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534或8567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534或85672;0999-8020154(伊犁州人社局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业处)

0999-8020501(伊犁州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999-8035592(派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99-8085446(伊犁州人社局机关纪委)

0999-8231078 (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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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国家教育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线笔试考生须知.docx

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2021年消防事业编制文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doc

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健康应试承诺书.docx

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yl.gov.cn/info/2026/323375.htm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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