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并影响现场确认结果、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后续考试和聘用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或打印试讲(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现场确认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适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均须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后续公告。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报名表两份(报名系统生成表和附件2各一份);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佐证材料);④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并影响现场确认结果、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后续考试和聘用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及相关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进入试讲人员名单适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试讲(面试)。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试讲(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考试)、试讲(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考试疫情防控
按照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将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适时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会议讨论决定。
八、咨询监督
(一)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咨询电话:0451-86311957。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451-87733364。
(三)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电话:0451-8264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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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8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s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infoId=7C39CB53D3AB8FF32937C27BBAE27B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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