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杭州萧山区社区工作者和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招聘338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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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杭州萧山区社区工作者和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招聘338人公告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6日下午16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区民政局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力资源考试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萧山区沈家里路199号709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9月21日上午9时—2021年9月25日9时。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职位不进行面试,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考核。

(一)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为加快推进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进程,积极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满3-5年、6-8年、9-11年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2分、3分、5分(报考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服役年限体现在考核分中,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加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9月2日上午9时—2021年9月8日16时(需先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登陆报名系统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或《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扫描件(照片)申报笔试加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择取,招聘计划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三)考核:考核以报考对象所提交的原始档案材料为依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2)得分即为考核分。笔试和考核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核分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以考生条件要素序列(军龄、奖励及表彰、艰边地区服役)前者优先。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可在缴费确认后至9月25日24时期间,登录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系统(http://220.191.163.123:8008/soldiers),填写《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上传资格复审材料(详见六、资格复审)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3),上传的材料为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

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上传上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再作为考核分评定依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计分以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档案以外的其他证明类材料,不作考核计分依据;提交的档案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档案查询专用章和骑缝章。

考生应以诚信填报为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查档咨询电话为0571-83825091。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社保服务部门的无参保记录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就业创业证,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外,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部分岗位有持证要求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部分岗位有“产权证”需要的,须提供本人或配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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