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州贵阳市息烽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人公告(公告一)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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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贵阳市息烽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人公告(公告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县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县公招办审核考生改报申请同意后,由网上报名管理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6:00。

2.截止8月18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19日14: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8月19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于8月19日16:00向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由网上报名管理部门修改,逾期未提出申请,责任自负。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 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6:00通过“息烽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www.xfxzkbmxt.com)”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人员和2021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于2021年8月20日14:00之前通过网上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减免费用。

邮箱地址:464835755@qq.com

需提供材料:1.报名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陆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信息”页面—截屏打印);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提供由区(市、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城乡低保人员需提供低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或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2021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息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和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特别注意:报考人员提交减免费用材料后,务必于次日16:00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交费状态,如显示已交费即为报名;如仍显示未交费即为未收到减免材料或提供减免材料未通过审核,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或自行交费,如因此错过交费时间将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结束后,《岗位一览表》中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对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网上报名管理部门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8日9:00至9月11日09:00期间,登录“息烽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www.xfxzkbmxt.com)”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本次招聘所有通知请考生自行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以下同)。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暂定为 2021年9月11日9∶30--12∶00。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记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钢笔)、软橡皮,严禁将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查分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县公招办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招聘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在职人员(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性质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人员,属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组织或乡镇党委有效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属村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填发的有效《当选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村支两委、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党委、县级组织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或当选以来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5)。

报考定向招聘“居委会成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填发的有效《当选证》原件及和复印件以及由居委和乡镇(街道)党委、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或当选以来的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5)。

报考定向招聘“乡村振兴·同步小康”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驻村、乡(镇)党政机关及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驻村)以来的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息烽县脱贫户”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生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即可开考;少于招聘计划数的予以调整。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在招聘工作各环节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属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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