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沧州肃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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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沧州肃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公告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含教师职业基础知识、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知识等方面)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等方面)。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方面)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等方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考生须时刻关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五、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16室(联系电话:0317-5118960)进行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表》(附件2)、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肃宁县户籍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或报考人员的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为肃宁县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全日制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仅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入面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分到各组。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七、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蛇形分组的按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取得岗位资格证较早者、参加工作时间较长者优先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如某环节需要递补人员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顺序确定。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等材料。未能及时提供所要求材料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报考乡镇小学、乡镇卫生院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其本人选择具体的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岗前,已就业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相关材料,未能如实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二)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等招聘环节需出示“行程码”、“河北健康码”,显示绿码及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同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三)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所有报名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事项要求。同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招聘工作可能出现调整。请考生时刻关注网站,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如需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7-511896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解释权归肃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肃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1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表》

附件3:《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点击:附件1-3下载

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121.28.131.187:8053/web/wenjian/20210715192600.html

(责任编辑: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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