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南濮阳市清丰县事业单位招聘221人公告(含医疗岗)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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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濮阳市清丰县事业单位招聘221人公告(含医疗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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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221
2 报名时间 
7月6-8日
3 笔试时间 7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1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清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表述中的3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6月29日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5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8: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进入“2021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2:00,由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咨询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9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后到市人事考务中心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濮阳市人事考务中心地址:濮阳市开州路56号)。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网上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7月21日9:00至7月24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7月12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且在清丰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7月26日至28日持相关材料到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03房间(清丰县朝阳路西段)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申请加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2021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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