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法院系统招聘辅助文员514名公告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21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30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1年7月5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速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及面试人选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五)面试安排。面试通知将于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及“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面试通知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