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01人公告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口头表达能力等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相同且考试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半年,2021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
八、注意事项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凡没有按时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的2021年毕业生。按聘用岗位要求,卫生系列需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类或职称资格证的2021年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两年内通过有关资格考试;其他无执业资格条件要求而且可通过认定、评审程序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的聘用岗位,须在符合认定、评审条件后两年内通过有关认定、评审手续。
2.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重新评审条件或符合重新评审条件后两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重新评审手续的。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五)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还应提供近3年完成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各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3337137;
3.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20-83384162)反映。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 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2日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10222/7504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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