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象州县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92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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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象州县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9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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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92人
2 报名时间 2021年02月22日 - 2021年02月28日 18:00
3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含聘用教师控制数)9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2日~2003年2月22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象州县2021年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和象州县2021年乡镇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聘用控制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19年、2020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成为拟聘人选,在公示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2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和《聘用控制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8点至2021年2月28日下午18点。报考者扫描公告下方:2021年象州县自主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本次招聘以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现场报名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的考官7人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发布面试公告通知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考试时间。

(六)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试教教材是象州县2020~2021学年度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七)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九)聘用。通过面试考试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2021届毕业生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手续后到岗任教。

(十)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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