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州贵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426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市法定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贯彻隶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完善艰苦的边远和诸多地区考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努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工作立业。的意见》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实施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编制《贵阳市2021年市,县》的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 ,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宣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审查,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检查,公示,录用批准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412人和人民警察14人。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 1)和《贵阳市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乡镇职位需要进行具体职位选择的,职位选择方案由各区(市,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名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职位选择时间,地点更换通知。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排除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排除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简称“五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一般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并一直从事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认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得出到2021年8月。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提交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忽视基层工作经历。
8.定向到市,区(市,县),乡(镇,街道)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区(市,县),乡(镇,街道)职位。
9.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到2021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应逐步服务满2周年;②至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制裁的。
2.被开除中国工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6.最后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最后2021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在已有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9.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涉嫌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样式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实填写《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单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正确,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充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常规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被故意隐瞒瞒着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替换的资格。
2021年2月24日至2月27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1年3月上旬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8: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区(市,县)直,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2月28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2月28日16:00至3月2日18:00在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认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期间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费用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时间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应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考试费100元;须作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未在规定的缴费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替代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减少或取消,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贵阳市考区域改报,不能跨考区,也不接受其他考区人员改报贵阳市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附加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终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8:00。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1年2月24日9:00—2021年3月3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到“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考试费进行笔试考试前原路退回至缴费人员缴费费账户。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合并报考人员报考所有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
2.合并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合并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同级公安部门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全国户籍系统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加分列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一直加分,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值150分)和《申论》(分数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3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场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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