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吸收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招10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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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吸收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招108人】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15年决定吸收引进州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108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智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附件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5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5)。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6月15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6月9日9:00至6月13日17:00。

1.资格初审在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引才单位负责。各引才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引才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考试组织部门同意后交由州修改。

3.2015年6月11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6月13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网上报名系统)、面试(面谈)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附件3、附件4。

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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