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海淀区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5年6月1日9:00—16:00
二、地点
见附件1
三、携带材料
1.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集体户口考生还须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劳动合同、社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署的诚信声明(见附件)原件,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6日;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在京及存档起始时间的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6.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相关说明
如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材料。如有问题,请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原标题:海淀区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点击下载>>>
2、诚信声明.doc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湖北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 202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拟录用公务员公示(第二批)
- 2026重庆石柱县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公务员公示(第五批)
- 2026重庆市垫江县拟录用公务员公示(第三批)
- 2026四川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拟录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6四川遂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 人员)补充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 2026辽宁抚顺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告(第四批)
- 2026辽宁抚顺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告(第四批)
- 2026年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结果公告
- 湖南公务员招录2027考试财经专业知识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