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公告【招588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5年广西自治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公告【招588人】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7月4日至7月10日)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公布。

(二)签订协议(7月11日至7月15日)

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则由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三)上岗培训(7月中下旬)

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选聘人员上岗培训。

六、待遇和优惠政策

聘用期间,选聘人员享受以下待遇和政策:

1.由县(市、区)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2.由所在县(市、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岗位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社区任职2年以上,具备报考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推荐,可参加广西选调生统一招考。

4.聘期内表现、考核称职,在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广西党政机关公务员,可享受“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5.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七、管理及服务

本次选聘的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及乡镇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均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办法》(桂组发〔2014〕8号)执行。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核。

(二)选聘人员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选聘人员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县(市、区)可继续聘任,最长不超过两个聘期,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不再续聘的,自主就业和创业。

(四)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为选聘人员日常生活和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五)选聘人员聘用期间在社区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协助做好社区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聘期的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各市可从已体检、考察合格而未录用的人员中,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录。

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咨询。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

邮政编码:530022

咨询电话:0771—5898654、5898577

电子信箱:zzc5898579@163.com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1-5342820、5320849

原标题:2015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

点击下载>>>

1.2015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需求表.doc

2.2015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各市联系方式.xls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