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党政机关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1369人公告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20-10-02 22:56:52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选调职位的拟选调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也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二轮双选:省市机关采取“依次增补”和“双向洽谈”的方式,在面试合格但未列入“首轮排名”拟选调人选的考生中,进行择优选拔。“依次增补”是指: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市级机关,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在报考同一选调职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增补确定拟选调人选。依次增补工作在面试当天完成。“双向洽谈”是指:报考省市机关选调职位面试合格、未被首轮排名或依次增补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考生,可参加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9个市的双向洽谈。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洽谈志愿,且不得到原报考的市参加双向洽谈。
2020年12月13日,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双向洽谈,9个市的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原报考职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报考县乡机关选调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二轮双选”。
7、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二轮双选”确定的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选调的,不递补。
8、公示、录用。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的公示名单,并在相关选调高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浙江省外工作(中组部开展的公开遴选除外)。对反映问题影响公务员录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2021年5月31日前仍无法查清的,均不予录用。拟选调人选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四、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面试、体检期间,选调单位将为考生免费提供住宿餐饮等必要。热忱欢迎各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踊跃报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1;选调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各选调职位计划表。
附件:
1、2021年度浙江省省市机关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职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度浙江省县乡机关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职位计划表.xls
3、2021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选调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应届大学毕业生职位计划表(同时面向5所政法大学).xls
4、2021年度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career.hust.edu.cn/news/160134261344478996.html
(责任编辑: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