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后勤人员公告【招4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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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后勤人员公告【招40人】

经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办事处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职工40名,安排至盘城街道辖区幼儿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教师24名、保育员10名、保健老师2名、保安2名、厨师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幼教工作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和保育能力等。

(一)应聘幼儿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前教育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应聘保育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或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应聘保健老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保健证或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相关资格证。先上岗的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在1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且单位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公告公示

1、招聘公告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jbxqgwh)、盘城街道微信公众号、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njxxrc.com)、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iniang-HR)等平台上发布

2、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6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8:00—2020年7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njna.nanjing.gov.cn)或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njxxrc.com),点击“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公告”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xinxiangzczp3@126.com 。(邮件主题:盘城街道报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下载附件对应的报名登记表,登记表是Word文档,在原文件内填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表格结构,不得以其它文档类型上传报名表(如:pdf格式、Excel文档、图片格式、Html文档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文件名主题部分修改为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3201121***********)。不得重复发送报名表,如因填写错误确需重发的请电话联系告知。

(2)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的规定,如实、认真、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不需上传其它资料。

(3)考生报名时,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邮箱报名后,必须按要求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4、现场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8:30—下午17:00。

(2)确认地点: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56-1号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06室(公共汽车696、658太子山路西站下即到)。不再另行通知。

(3)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好打印)。

②2020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另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2020年前毕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保健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④拟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

⑤应聘人员还需携带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张。

⑥工作证明可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章件、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

(4)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因疫情影响,资格审核处不提供复印、胶水等服务,请考生带齐审核资料。

(5)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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