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招4人】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计划总量内,可以调剂。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未完成引才计划的单位,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调剂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2)服从调剂人员在调剂岗位计划内,依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选择符合条件的调剂岗位。
(3)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调剂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4)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5)调剂后,仍有空缺引才计划的,按以上程序再次组织调剂。
四、其他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2、因机构改革,如现报名单位发生变更、撤销、合并等情形,按改革流向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3、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政策咨询电话:0537-3412116。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20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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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