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招聘党建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公告【招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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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招聘党建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公告【招5人】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荔湾区招聘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的通知>》和《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和社区组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职位

党建指导员1名、社区组织员4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6月18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7月3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华林街组织办公室(长寿西路72号二楼)。联系人:邓小姐,韩小姐,联系电话:81068416,81731313。

4.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应按报考类别,填写《华林街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或《华林街招聘社区组织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核

由街组织办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范围: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录用的党建指导员和社区组织员在试用期满转正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工资待遇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机制的实施意见》(穗组字〔2018〕37号 )及《关于印发<荔湾区关于调整党建指导员和组织员工资的方案>的通知》(荔组通〔2020〕11号)精神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组织办公室(电话:81068416)负责解释,街监察组(监督电话:81242923)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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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华林街招聘党建指员报名表

荔湾区华林街招聘社区组织员报名表

中共荔湾区华林街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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