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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普安县第八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公告【招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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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第八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普安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5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普安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核、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人才引进计划及职位

普安县2020年度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5名,引进职位详见附件1《黔西南州普安县2020年度“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暨脱贫攻坚专项引才行动”人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计划表》)。

四、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在2020年5月31日前进行网上投简历和5月31日前线下报名,经审核符合公布职位条件的人员,详见《黔西南州普安县2020年度“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暨脱贫攻坚专项引才行动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已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31日前)投递了简历,未收到我县人才引进办公室任何回复的人才,可在自本方案公告后3天内,电话联系我县人才引进办公室查明原因,3天内仍然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资格。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且具有国家承认并符合引进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在普安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6.符合《人才需求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5月8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截止至2020年5月8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 5 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资格审查及测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测试的前一天进行。具体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后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进行公告。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得进入到人才引进下一环节。资格复审结束,主管部门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进行公告。

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近期免冠一寸照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测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下现场测试(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测试方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此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下制定本单位测评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方可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计数。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后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进行公告。

(三)相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考生在进行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线下人才对接防疫方案》(附件3)要求做好防疫工作,要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2.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须于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测试成绩统计核实无误后报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测试成绩进行审核无误后统一在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进行公告。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引进数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若参加测试人数不足3:1的,则测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以学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学历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再次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程序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待毕业后取得符合聘用岗位需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后,提取个人档案审核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必须于2020年11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引进人员必须在引进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人才引进工作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本《方案》由普安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安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有另行新规定,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规定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局人才交流中心)

0859-7232121(县卫生健康局)

0859-7232429(县司法局)

15186599988(县农业农村局)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1.2020年度黔西南州普安县“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暨脱贫攻坚专项引才行动”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

2.2020年度黔西南州普安县“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暨脱贫攻坚专项引才行动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3.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线下人才对接防疫方案.docx

普安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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