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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对入围面试考生复审公告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按照《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中规定面试比例(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确定本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考生在2020年6月18日到盘锦高新区管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如无特殊原因,不参与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将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研究生期间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协议、在校成绩单、学校就业推荐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报考党群工作部的考生需要携带《党费证》。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相关提示

1.资格复审前请考生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行程等,并提前如实填写《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好相关证件,严禁家属进入。进入办公楼须提供微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辽事通),二者缺一不可。

3.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考生之间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和防疫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和防疫人员正常工作。

咨询电话:0427—2918017 0427-2821696

盘锦高新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0427-2877669

点击下载>>>

1.2020年度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名单.xlsx

2.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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