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重庆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13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0上半年重庆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13人】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五、考试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项目包括综合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及内容和面试方式详见《綦江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7月19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内容为:

(1)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

(2)卫健系统所属医院医学类人员招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

(3)其他招聘岗位(含卫健系统非医学类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详见附件7。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2)面试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①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②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③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应试人员面试须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8分钟;报考区教委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5分钟;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时间8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示。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qj.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lsbj.cq.gov.cn/)(其中,党群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七一网https://www.12371.gov.cn/Default.aspx)、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qj.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