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招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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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招4人】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8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于2020年9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0年9月28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按照选岗结果,市直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

(二)人选公布。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定向招聘具体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我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2)为准。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选岗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2812699。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3688162。

点击下载>>>

1.2020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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