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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自治区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9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3号)等精神,为适应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2015年灵山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等7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1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对个别特殊岗位工作需要的,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及条件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5年5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辞聘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 5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四)驻灵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50元/科。

3、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6月4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正常休息)

4、 报名地点: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城镇江南大道363号,即灵山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大院内)

5、联系电话:0777-6519678;0777-6519676。

(二)资格审查

窗体顶端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5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不予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以上1∶3以下的,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可由用人单位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才能准予开考。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公告,通知报考者并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具体为:

上午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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