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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公告【招3人】

为了深化和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国有企业专职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受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资办”)委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重要管理制度,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评估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在企业从事财务或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

(3)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任职资格,且在企业从事财务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

具有研究生学历,可作为人才引进。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50周岁(1970年5月30日至2002年5月30日期间出生,下同)。条件特别的,可适当放宽;

2.专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审计、金融等相近相关专业;

3.相关任职资格须以考试方式取得;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年龄均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5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磐安政务网:www.panan.gov.cn

2.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及网址

(1)报名地点:磐安县国资办(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504、503室,咨询电话:0579-84883838、84883823;联系人:车先生、卢女士;

(2)报名邮箱:本次招聘报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407664079@qq.com邮箱,并注明“报名资料”,网络报名的,考试前一天须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复核。

4.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磐安县国资办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1:2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三)考试

1.笔试。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30人的,不组织笔试;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含)30人的,需先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文字综合表达能力,测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参考人数笔试总分的85%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若不组织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若经过笔试程序的,在笔试合格人员当中,从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岗位认知程度、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未组织笔试的,面试成绩直接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组织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组织笔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根据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1:1.5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有人员放弃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当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为企业编制,与磐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期为3年(聘用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3.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分为基本年薪和考核年薪,基本年薪10-12万元,按月发放;考核年薪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上下浮动。聘用期间“五险一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磐安县国资办负责实施,县纪委、县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466973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磐安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报名表.doc

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磐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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