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西三支一扶招聘公告(711人)
九、岗前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十、递补与调剂
(一)书面提出申请放弃“三支一扶”资格或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确认不参加体检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而形成招募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二)因招募形成招募岗位空缺的,经空缺岗位所在地县级人社局书面申请,由省人社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在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结合报考人员调剂意见和空缺岗位所需招募条件等,在招募条件符合(或相近)且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
递补和调剂截止时间为市人社局通知上岗服务后15个工作日之内。
十一、招募上岗
体检完成后,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对反映有影响招募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招募,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列入下一年度招募计划,且最多延迟一年上岗服务。
十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可享受的待遇
(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1.生活补贴
服务期间每月生活补贴标准为3500元。交通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给予3000元安家费。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提供的其他待遇见附件1和2中“福利待遇”栏。
2.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城镇职工标准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