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颍东区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精神,为了切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需求,促进其尽快就业,现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限内每月享受200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全额支付。见习协议签订后,见习单位按月提供见习人员在岗花名册,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至见习人员银行卡内(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见习单位可以适当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超出部分由见习单位另行发放。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岗位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30日。
申报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放阳光网单位账号使用)、开户行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地点:颍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颍东区振兴路与东方路西南角颍东区人社局五楼)
联系电话:0558-2282679
二、就业见习补贴申请
就业见习单位在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后,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服务大厅”网办系统,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一下资料:
1、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3);
2、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
3、就业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
4、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5);
5、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6)。
颍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审批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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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