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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明山区选聘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26人(归雁行动)公告

为推进我区村级组织发展,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人才集聚,吸引鼓励有理想、有意愿、有知识、有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回村工作,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现就选聘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20年全区选聘农村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回村任职的人数为26人,即每村选聘1名。

二、选聘原则

根据报名人数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村对应的岗位,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所需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表现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有本村农村户籍或原户籍为本村农村户籍;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以后出生)。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及被开除公职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2、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的;

3、涉黑涉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重点打击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查处的;

6、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决定解除后仍不适合的;

7、破坏村(社区)选举秩序,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

8、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9、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11、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履职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待遇

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非党的,一般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任职期间月工资为2600元,缴纳“五险”,预计实领工资在2300元左右。试用期工资按实开工资的80%发放。工作期间,成绩显著、贡献较大、党员群众认可的,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选举或任命为村党组织负责人;也可依据《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参加村委会选举;任村党组织书记后,工作的、符合辽宁省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条件的,组织推荐参加选拔考试。

五、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5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参加选聘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党员还需提供党员证明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同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街道报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各街道根据报名要求的户籍、学历、年龄等基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设置人数1:2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各村选聘计划1:1比例,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

4、政审、体检与公示。参加政审人选确定后,由组织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政审并复查报考资格。政审合格后,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5、选聘任职。选聘人员由岗位所在街道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在街道和村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6、培训上岗。选聘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具体培训内容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各涉农单位、纪委监委等部门对到村任职人员开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工作条例等方面的培训。

六、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工作不收取报名及考务费,体检自费。

2、如遇疫情影响,笔试、面试时间顺延。

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环节、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弃权。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明山区委组织部所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及监督电话:44599319。

高台子街道报名咨询电话:42173616

牛心台街道报名咨询电话:44711498

卧龙街道报名咨询电话:43154536

新明街道报名咨询电话:44525021

中共明山区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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