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四川涪城区招聘教师公告【招49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0年上半年四川涪城区招聘教师公告【招49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准考证打印及后续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如无调整即按本公告明确的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根据调整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2.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对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因工作需要,我区22家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0年5月18日)。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特岗教师,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5日17: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6日17: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7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0日。

5.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0816-2366753咨询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5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0年5月25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6月22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交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泗水巷48号,316室)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拟加分人员情况于6月26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0年7月3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绵阳市涪城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1年试用期满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解除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