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四川合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招15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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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合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招154人】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是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rszl)。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rszl)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0122001——2020122030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0122031——2020122087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

具体的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查分方式和查分结果公布时间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公告明确。

4.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5.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18:30前将加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将原件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1577170623@qq.com,并拨打电话:0830-5269814进行确认(特别注意:申请加分且进入首轮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还须在集中资格审查现场提交申请加分材料原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分申请和审核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6月16日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规定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rszl)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6月18日。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6.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0122001——2020122030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0122031——2020122087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规定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rszl)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具体时间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公告明确。

7.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0122001——2020122030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0122031——2020122087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0122001——2020122038、2020122077——2020122087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0122039——2020122076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按规定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rszl)进行公布,具体时间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公告明确,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公告明确,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2.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申请加分材料原件、减免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

(4)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报名信息表》2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0122001——2020122030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0122031——2020122087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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