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宿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招9人】
(六)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约与报到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签约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10日内到学校签订三方协议,逾期取消拟聘资格,考核结果无效。2020年7月15日前报到上岗,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报到上岗,逾期取消录用资格,考核结果无效。报到时若无报到证,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由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报到时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六、工作监督
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7-2875017。
七、其他
(一)按照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规定期限内未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协议;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0557-287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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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
2020年4月20日
原标题:宿州学院202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web/news/3401/13958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