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元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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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元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3人】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公示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分配

经过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后,招聘岗位中一岗多人或未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根据单位空编情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九、递补

(一)可进行递补情况

1.资格复审阶段。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可从同岗位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笔试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阶段。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政审)阶段。考生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政审),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递补原则

每个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政审)。

十、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二)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报批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四)对新录(聘)用的人员,考生必须签订不低于五年的服务期限协议,在服务期限内,新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元阳县,乡镇岗位的两年内不得调离到县属部门工作。

(五)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并实行人事代理。

十一、考生诚信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管理,将对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对具有以下行为并经查实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元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

2.故意扰乱报名工作,浪费考试资源的。

3.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的。

十二、纪律

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县人大、县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 6 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三、郑重提示

(一)简章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或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yyrs.hhgov.cn)。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

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组织考试的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五、 本简章由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5643110

原标题:元阳县201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5元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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