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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1人公告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雇员(书记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法律、法学、文秘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络报名填写《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雇员招聘报名表》,并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可以照片的形式)、健康码截图发送至邮箱151484122@qq.com,面试时携带原件予以核对。联系电话:0579-85435320。

2、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办公室(香山路389号8楼803办公室)。

(二)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能力素质、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义乌市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按《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四、建立储备人才库

面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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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报名表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3月17日

原标题: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002609389B/06_1/03/202003/t20200317_4527737_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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