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日照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公告【招9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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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日照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公告【招90人】

经研究确定,2020年继续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球前400名海外高校(以ARWU、QS、THE最近一次公布的排名为准)毕业。

3.全日制本科生:42所高校和98所高校重点学科本科毕业(见附件2)。

4.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二)引进数量

引进计划90个左右,其中,博士研究生定向岗位引进计划30个左右,其他岗位引进计划55个(岗位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报名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已在日照市参加工作的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与市、区(县)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博士研究生定向岗位面向经济学、建筑学、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金属材料、冶金工程、分子生物学、药物分析学、茶学、林学、兽医学、海洋科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风景园林学、市政工程等产业发展、财政金融、投资运营、城建规划、海洋经济、法律审计、社会民生领域急需紧缺专业,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引进。请符合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于2020年3月27日前(第二次报名时间暂定6月初)将《博士研究生定向岗位报名表》(见附件4)和自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ydwrsglk@rz.shandong.cn。

其他岗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 3月26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3日11:00—3月27日17: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灯塔-日照先锋网( http://www.rzzzb.gov.cn/ )或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http://www.rzhrss.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网站方式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上传照片界面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3月23日11:00—3月2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日照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复审与面谈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面试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引进计划的比例超过5:1的岗位,由引进单位先组织面谈,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低于5:1的岗位,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引进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引进单位情况分组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聘用结论以考察、体检结果为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部署,由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单位)开展考察,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引进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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