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一季度重庆万盛经开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3人】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lsbj.cq.gov.cn/)、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电话:(023)4827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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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万盛经开区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万盛经开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万盛经开区面向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万盛经开区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20-01-21/526811.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