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桂阳县人民武装部选聘民兵武器弹药仓库管理人员公告【招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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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桂阳县人民武装部选聘民兵武器弹药仓库管理人员公告【招4人】

为满足用人需求,桂阳县人民武装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民兵武器弹药仓库管理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聘民兵武器弹药仓库管理员4名,均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选聘公告及选聘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可以通过湖南省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阅。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过硬,业务精湛,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问题和越级上访情况。

2、要求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1983年12月24日后出生的)以下。

4、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5、在部队服役满12年以上,已安置在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的转业士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在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2019年度我县待安置的部队转业士官;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等次的(转业未满三年的,以实际转业到地方参加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为准);

4、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提交《2019年桂阳县人民武装部公开选聘民兵武器弹药仓库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考试承诺书》。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桂阳县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办公室(人武部机关办公楼二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桂阳县人武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服役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或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

2、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桂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领取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3、报考注意事项

(1)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选聘职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科(一套试卷),内容为时事政治及军事理论。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命题及阅卷。笔试试卷命制及阅卷由县人武部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1月上中旬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进行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单兵轻武器操作、枪械分解结合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评委。面试评委由县人武部从军事机关选派专业人员组成,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拒绝操作)、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重大操作失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设体能考核环节,按体能考核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武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考察工作由县人武部商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县人武部、县人社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定。

(八)工作安排及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参加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两年内即2020年、2021年不得报考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及公开招聘录用考试;擅自参加的,一律不予考察和调档。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公开选调选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

(七)笔试后,在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选聘人员被录用后,除组织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情形外,一年内不得以各种理由调离选聘单位。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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