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济南市中区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77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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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南市中区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77人)

为着力加强我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吸引本土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充实村级后备力量,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中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市中区户籍。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进取心、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熟悉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调配。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者优先选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的;2.为现任村(居)“两委”成员的;3.受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的;5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9.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可作为选聘对象的;11.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77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选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健康体检、公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信息、各考录环节公示名单将通过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http://www.shizhong.gov.cn/col/col15738/index.html)和“品质市中·活力党建”官方微信号公开发布。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报名流程等事宜详见12月26日左右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发布的《济南市市中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审查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须在限定时间节点前补充完善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次报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语言理解及表达、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阅读理解、对农村工作的思路方法及党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为聘用人员基本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根据情况适当核减选聘计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内容,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②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③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及合同制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进行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最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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