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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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1人】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县电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岗位需要原则。根据电子监察中心工作需求的情况,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及数量。

(二)择优录用原则。实行择优汰劣,确保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三公”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密招聘工作流程,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即1989年12月18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现场报名)

(一)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连平县人民政府大院内县纪委监委二楼214室。

(三)报名程序及须提交材料:

1.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2.须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报到证原件,则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8)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9)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正反页填写)。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五、考试

报考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

1.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要求:

(1)考生于1月13日下午到县纪委监委208室领取准考证。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及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4)考试成绩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纪委监委与县人社局共同划定。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1.根据职位的指标数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面试入围人选小于规定人数,只要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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