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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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培训考试中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16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16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12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县文化和旅游局李时珍纪念馆讲解员(岗位代码20001)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进行,该岗位具体面试、笔试事项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各岗位笔试内容见《岗位表》。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科目

①时间:2020年1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②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③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考后10个工作日内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chun.gov.cn/)上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管理类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专业技术类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但未达到1:5的比例,参加笔试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

3、面试资格复审

在蕲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公告由蕲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发布。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学历学位”要求,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7)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应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各单位可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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