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涪陵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4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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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涪陵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44人】

为促进涪陵区教育事业发展,大力引进人才入涪从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

此次招聘名额共44名。其中:高中教师岗位3名、初中教师岗位13名、小学教师岗位18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名、幼儿教师岗位9名。

具体招聘学校、学科岗位、具体要求等详见《涪陵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3.学历(学位)及有关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国家“双”建设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及以上专业或综合奖学金(生源地为重庆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不受奖学金限制);

(3)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及以上专业或综合奖学金。

以上要求的各类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符合《一览表》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已与涪陵区公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 《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普通话等级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经过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所招聘的部属师大公费师范生在涪陵区最低服务6年,其他招聘人员在涪陵区最低服务5年。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27日8:30—13:00,在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层次的一个招聘学科报名,各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招聘学科之间不得兼报。

3. 资格审查:拟招聘学科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学科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及考试考核有关事项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报名结束后,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公示栏公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1. 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答辩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知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

按照1:3的比例,根据专业课科目测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招聘学科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若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考生中,按专业课科目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为12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在专业科目测试地点张榜公布。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分值为100分。备课时间2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10分钟,模拟讲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某学科(含紧缺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平均分方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及以上或未达60分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最后成绩在90分及以上或未达60分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及签约注意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l.gov.cn/Cn/)“公告公示”栏。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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